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于2021年5月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全国第一批“山水工程”项目,总投资50.05亿元,实施期3年,实施区域涉及甘南州黄河流域六县、市(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卓尼县、临潭县、合作市),涵盖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7大重点建设内容,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13.39万公顷。该项目的实施,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实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项目落实,成立了由甘肃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三部门组成的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自2021年项目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克服甘南州“冬歇期”长、项目施工期短等困难,顺利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023年计划分项工程正在有序开展。秉承“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理念,项目实施有效遏制了甘南高原草原退化、草地沙化、水土流失、湿地萎缩、林地退化等生态问题,提升了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按照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中期检查方案,我院派员参加检查工作组,重点开展甘南州合作市、夏河县、玛曲县项目实施区调研和资料核查。先后对项目资金筹措、招投标、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促进甘南州及相关市县进一步落实“山水工程”项目国家管理实施要求,加强我省项目推进小组与实施管理机构的有效沟通衔接,既掌握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新局面,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